我已阅读并同意:《私募合格投资者认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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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》之规定,本网站只对“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”的特定投资者宣传、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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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臣一号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二期--收益分配公告
尊敬的委托人:
我公司发起、设立并管理的《美臣一号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二期》于2016年9月1日成立。作为管理人,我公司本着诚实、信用、谨慎、有效的管理原则,对该基金计划进行了妥善尽职的管理与运作。现期满三个月,根据基金合同条款约定,管理人于收益分配基准日(2016年12月1日)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进行季度收益分配,委托人年化基准收益率为8.8%。
凡认购《美臣一号供应链金融私募投资基金二期》的委托人,请核对预留的银行账户是否可继续正常使用,若有变更,请及时到本公司办理银行账户变更事宜。如有疑问,请及时拨打客服电话:400-716-3676。
特此公告!
熠生投资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2016年12月1日